优先级划分
此次发布的法令只针对于境外递交的学签申请,境外申请学签审理优先级由先到后进行了三级划分,A类最优先,其次是B类,最后是C类。具体的优先顺序如下:
A类
1.境外500签证申请人(包括带副申的,但不包括单独加入的申请);
2.中小学、外交或国防类留学生;
3.拟就读公立中学全日制课程的交换学生;
4.拟在1级风险等级院校就读的境外500申请人(包括带副申的,但不包括单独加入的申请),包括高等教育、强化英语课 (ELICOS)、职业教育与培训 (VET),非学位课程等;
5.研究型硕士的申请人;
6.所有的学生监护人签证(包括境内和境外递交)。
B类
计划在2级教育机构院校就读的境外500申请人(包括带副申的,但不包括单独加入的申请),包括高等教育、英语课 (ELICOS)、职业教育与培训 (VET)、非学位课程等。
C类
1.计划在3级教育机构院校就读的境外500申请人(包括带副申的,但不包括单独加入的申请),包括高等教育、英语课 (ELICOS)、职业教育与培训 (VET)、非学位课程等;
2.单独加入主申的境外陪读申请,其中带有18岁以下未婚且依附于主申或主申配偶的家庭成员的,享受最高优先级。
特别注意:
任何包含在主签证申请中的副申请人(配偶、事实伴侣或受抚养子女)将获得与主申请人相同的优先权。
如果主申请人打算学习两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,则其申请将按照主课程学校的优先级来审理。
新的学生签证审理优先顺序适用于2023年12月15日或之后递交的所有签证申请,以及在此日期之前递交但尚未最终确定的申请。
澳洲政府提供了签证申请文件清单工具,可以查询确认,网址如下:
https://immi.homeaffairs.gov.au/visas/web-evidentiary-tool